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惊呆,53岁的果园大爷遭遇强奸,男人被强奸,法律怎么说?

2022-01-21 发布于 人脉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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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人员与本案无关

基本案情:

张某是一个果园老板,近日,他发现有一名年轻男子总在自己的果园附近转悠,这引起了他的注意,他心想,最近果园水果成熟,总有人来偷水果,这人八成也是来偷水果的,于是,加强了看管果园的人手。可惜,张某想错了,他大概怎么也想不到这名年轻男子的真实目的。

一天傍晚,年轻男子来到果园,与守园大爷王大爷攀谈了起来,年轻男子表明自己不是来偷东西的,只是想到处转转。

当日夜里,年轻男子再次来到果园,先是在边上不停抽烟,而后直入王大爷住的棚子,掐住王大爷的脖子,并把他捆起来。王大爷非常害怕,第一个念头就是:完了,对方该不是要杀人吧。结果,年轻男子竟然开始脱王大爷的衣服,一顿乱亲……王大爷好奇,询问对方为什么不找女的,对方说只喜欢男的。王大爷无法挣脱捆绑身体的绳子,便欺骗对方,说自己白天捉了一只兔子,就放在果园附近,让对方去取,对方信以为真,离开了棚子。王大爷抓紧时间,挣脱绳子,躲到果园的灌木丛中。几十分钟后,年轻男子又回来了,王大爷趴着不敢动,直到对方离去。第二天,王大爷报了警,想起晚上发生的事,王大爷仍心有余悸。

本案依据真实案例改编。本案中的年轻男子涉嫌强奸王大爷,那么,强奸男人在法律上构成什么罪呢?

不构成强奸罪

我国《刑法》规定的强奸罪,所保护的对象,是妇女的性自主权,也就是说,不保护男性的性自主权。本案中的年轻男子不构成强奸罪。

图片人员与本案无关

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

2015年以前,我国《刑法》中并无一条法律是保护男性的性自主权的,如果发生男性被侵犯的情况,大多不了了之,少数情况严重的,可能构成“故意伤害罪”。

构成强制猥亵罪

我国法律基本不保护男性的性自主权,也许是因为,一直以来,我们都下意识地认为,男性即使被侵犯,也是占便宜,并不吃亏,算不上什么大事,不值得法律保护。但是,司法实践告诉我们,男性被侵犯同样会遭受巨大的痛苦。2015年,我国对《刑法》进行了修改,将强制猥亵罪的保护对象拓宽,原本只保护妇女和不满14岁的儿童,修改后,也保护14岁以上的男性。

结语:

在我们刻板的印象里,男人通常不是被强奸的对象,男人遭受性犯罪的情况很少见,但事实是,不少男人都有遭到性骚扰、性侵害的经历。

上网一搜,可以看见许多相关报道,在某乎上搜索相关问题,大把人回答这个问题。而我们能看到的案例,只是少数,真实情况只会多得多,因为,在我们的文化中,男人即使被侵犯也是不吃亏的,即使说出来,也并不会获得什么帮助,反而会遭到许多调侃,几乎没人把这当回事,如果你认真强调自己真的遭受了身心创伤,会被许多人嘲笑没有男子气概、没有力量感,还要经历一波社会性死亡,这通常会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。有的受害人在网上提问要不要结束生命,可见,情况比人们想象的严重得多。

有人不少人呼吁,强奸罪不该“歧视”男人,要把男人纳入强奸罪的保护对象,小希支持这一观点。当今已有不少国家的强奸罪是保护男性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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