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账户
人脉网

自媒体资讯干货

亲爱的游客,欢迎!

已有账号,请

立即登录

如尚未注册?

加入我们
  • 客服电话
    点击联系客服

    在线时间:8:00-16:00

    客服电话

    400-000-0000

    电子邮件

    xjubao@163.com
  • APP下载

    人脉网APP

    随时随地掌握行业动态

  • 官方微信

    扫描二维码

    关注人脉网公众号

人脉网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

两部门发文!举报有奖 最高100万!

2022-02-11 发布于 人脉网
三国志11攻略

  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举报奖励暂行办法》),并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。

  《举报奖励暂行办法》所称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、责令关闭、吊销(撤销)许可证件、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。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对重大违法行为有具体规定的,可以从其规定。

  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,经查证属实结案后,给予相应奖励:

  (一)违反食品、药品、特种设备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;

  (二)具有区域性、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;

  (三)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,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、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;

  (四)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。

  《举报奖励暂行办法》第十二条明确,对于有罚没款的案件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标准计算奖励金额,并综合考虑涉案货值、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,确定最终奖励金额:

  (一)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,按罚没款的5%给予奖励。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,给予5000元奖励;

  (二)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,按罚没款的3%给予奖励。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,给予3000元奖励;

  (三)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,按罚没款的1%给予奖励。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,给予1000元奖励。

  无罚没款的案件,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应当分别不低于5000元、3000元、1000元。

  另,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,根据《举报奖励暂行办法》第十二条规定确定的奖励金额不得突破该上限。单笔奖励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(含50万元)的,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定。

(文章来源:中国新闻网)

文章来源:中国新闻网
1

鲜花
1

握手

雷人

路过

鸡蛋
该文章已有0人参与评论

请发表评论

全部评论

相关阅读

  • 人脉网
    1970-01-01
  • 人脉网
    1970-01-01
  • 人脉网
    1970-01-01
  • 人脉网
    1970-01-01
  • 人脉网
    1970-01-01
  • 人脉网
    1970-01-01
人脉网

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Get最新资讯

相关分类
热点推荐
关注我们
人脉网与您同行

客服电话:400-000-0000

客服邮箱:xjubao@163.com

周一至周五 9:00-18:00

人脉网 版权所有

Powered by 人脉网 X1.0@ 2015-2020